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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保障企业版权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enterprise copyright protection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
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著作权利人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做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应付哪些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人首先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对于严重侵权行为,还可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侵权行为如清洁特别严重,侵权行为人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千库版权保护
签约设计师原创生产
签订版权合作协议
千库买断素材版权
素材内容确保原创
侵权概率近乎为0
如使用素材被告侵权,最高可全额赔付!
我该购买企业VIP还是个人VIP?
我是设计师、运营、市场、商务、新媒体等职位的企业员工,如是以下场景需要购买企业VIP
侵权科普概览
我的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设计师成为高位职业?自己作品不受保护,使用素材还被告知侵权赔
什么情况下构成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为“接触+实质性相似”,而法律角度的“接触”并非指需要实际接触,而是具有接触可能性即可,而证明具有接触可能性即要求权利人已进行有效的公开发表;从“实质性相似”层面,著作权侵权并非要求二者构成完全相同,而是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通俗理解为“高度近似”)即可。
图片盗用/搬运算侵权吗?
未经许可进行图片的盗用/搬运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他人许可发表、剽窃他人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及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均为侵权行为。
使用素材里的某部分元素/小比例算侵权吗?
部分“素材”有多个元素构成,其中有一部分元素其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因此也可能构成独立的作品,此种情形下毫无疑问构成侵犯著作权。
临摹作品算侵权吗?
未经他人许可,临摹他人作品构成侵犯复制权,对于已有作品的临摹,如该临摹行为未经许可的则可能构成对于权利人复制权的侵犯;在此特别提醒,从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务角度,未经许可对其他人享有的权利的某件作品从二维到三维形态的复制同样也构成侵犯著作权。
使用完未授权的素材,快速删除算侵权吗?
著作权侵权行为不以是否快速删除为构成要件,即只要存在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即构成侵权
我是一个乙方代运营公司,合作的甲方客户侵权了,我也要承担责任吗?
侵权责任应当由侵权行为人承担,如无法明确具体侵权行为人的,权利人可向内容发布平台的所有人提起权利主张;如乙方为广告公司,受其甲方委托制作相关推广内容的,则在发生相应纠纷时乙方或不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或还需就其与甲方之合作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也就赔几百块钱?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购买个人会员但给企业商用是否构成侵权?
此种情形下或存在侵权与违约的竞合,即可能既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权利人可自行选择主张何种责任;其中将个人会员内容给予企业商用,则事实上企业属于未经许可使用权利人作品,其行为构成侵权;同时现存多数网站已明确告知其用户个人会员账号无法用于企业,在该角度下个人会员账号所有者同时构成违法其与互联网作品许可平台之间签署/达成的会员服务协议。
科普问答
Q:侵害他人著作权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Q:什么就算是产生了侵权行为?
在没有得到版权所有者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图片进行商业用途就算是侵权。
Q:商业用途指什么?
通俗来说,只要这个图片的制作和使用过程中涉及到了金钱或者其他物质的交换,并有潜在的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就算是商业用途。
Q:我们是小公司,使用图片应该不会被这些机构发现的吧?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内机构研发了“鹰眼”、“图盾”等图片版权追踪系统/网络侵权检测系统,基于大规模分布式爬虫系统,通过采集网络图片,配合AI图像特征变换算法,提取数十维图片特征,构建视觉搜索系统,以追踪网络上的版权图片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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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版权登记保护?

版权登记保护,是对作品的著作权人所有

拥有的版权进行一个信息提交、申请、登

记的方式,一旦登记,版权人可根据版权

授权文件确定权利归属和维护自身权益。

如何享有企业版权保护?

千库网依法对所有的原创作品均享有著作权

企业VIP用户在符合会员身份的有效期内

下载所有的原创作品均享有使用权

并可用于商业用途,无需担心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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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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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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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上海市版权局办理的作品登记,在别的地方有效吗?
作品登记法律效力:在上海和在北京登记版权法律效力是一致的,全国范围内均具有同等效力。
2、作品登记后在哪里可以查看?
作品登记后可以在上海市版权局或者作品版权登录保护网站进行查看。
3、下载图片后怎么下载授权证书?
下载图片后可通过“企业后台-授权记录”,点击对应素材的授权协议下载即可。
4、版权认证的有效期多久?
版权认证的有效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民事二审
杭州数游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3民终2230号2021-06-30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上诉杭州数游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即被上诉人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中使用了涉案作品,侵害了被上诉人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 络传播权。关于侵权赔偿数额,上诉人提交图片授权许可协议及平台截图主张被上诉人的损失远低于一审判决的数额,对…

民事二审
王德敏与凤凰汉竹图书(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民终1185号2021-06-22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王德敏未经许可在其微博上使用摄影作品的行为,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摄影作品,侵犯了凤凰汉竹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 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本院认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者与著作权…

民事再审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民再48号2021-06-08

[裁判理由]

本院再审认为:根据金种子公司的再审主张以及汉华易美公司的答辩意见,双方当事人对于公众能够在金种子公司的新浪微博上浏览涉案图片的事实并无异议,故本案再审的 争议焦点为,汉华易美公司是否有权主张涉案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1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民事一审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与北京大诚中医针灸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16019号2021-05-28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原告提交了涉案作品的原图,委托创作协议,委托摄影作品创作说明等证据,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未经原 告许可,在其运营的公众号中使用与涉案作品相一致的图片作为文章配图,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

民事二审
广州律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陈宇辰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1)粤73民终592号2021-05-21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 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本案中,陈宇辰向一审法院提交了RAW格式高精度原图的…

民事一审
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厦门榛果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15853号2021-05-06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 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被告使用的涉案图片与原告持有的图片为…

民事一审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棕榈电脑系统有限公司、甘肃金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 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5民初24494号2021-04-25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原告主张权利的四幅图片以景物为表现内容进行摄制,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摄影作品,依法应受保护。根据在案《作品登记证书》,该些图片登记的著作权人均为 原告优图佳视公司,故可以认定原告系该些图片的著作权人,有权就侵害其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涉案网站通过公开网...

民事一审
侯建江与西藏思行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34894号2021-04-06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 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作为证据。本案中,根据原告侯建江提交的网页截屏打印件、《专有使用授权...

民事一审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6423号2021-03-29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如无相反证据,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底稿、公证书、合法出版物、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认定作品著作权的证据。本案中,根据蓝 牛仔公司提交的《作品登记证书》、附表及电子源文件,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蓝牛仔公司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

民事一审
韩文彬与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广州互联网法院(2021)粤0192民初45593号2021-01-29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本案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交互式公司、腾讯公司均抗辩本案与45594号案构成重复起诉,因本院已于2021年1月28日对45594号案作出民事判决,故 本案首先需要审查的重点是本案是否与49954号案构成重复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民事一审
天津美好景象摄影有限公司与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津03民初1438号2021-12-16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 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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